其實只是金額是16進位,導致找很久...
二、規格
二維條碼應以 QR Code 形式記載,數量二個,以左右水平配置,編碼區長
寬各 1.5 公分以上,其周圍應至少各保留 0.2 公分 (±10%)以上之空白處。記載
事項含發票字軌、發票開立日期 (年月日)、四位隨機碼、銷售額、總計額、發票
買方統一編號、發票開立賣方統一編號、加密驗證資訊、營業人自行使用區、二
維條碼記載完整品目筆數、該張發票交易品目總筆數、中文編碼參數、品名、數
量、單價、補充說明。詳細內容如下:
(一) 左方二維條碼記載事項:
1. 發票字軌 (10 位):記錄發票完整十碼號碼。
2. 發票開立日期 (7 位):記錄發票三碼民國年、二碼月份、二碼日期。
3. 隨機碼 (4 位):記錄發票上隨機碼四碼。
4. 銷售額 (8 位):記錄發票上未稅之金額總計八碼,將金額轉換以十六進
位方式記載。若營業人銷售系統無法順利將稅項分離計算,則以
00000000 記載。
5. 總計額 (8 位):記錄發票上含稅總金額總計八碼,將金額轉換以十六進
位方式記載。
6. 買方統一編號 (8 位):記錄發票上買受人統一編號,若買受人為一般消
費者則以 00000000 記載。
7. 賣方統一編號 (8 位):記錄發票上賣方統一編號。
8. 加密驗證資訊 (24 位):將發票字軌十碼及隨機碼四碼以字串方式合併
後使用 AES 加密並採用 Base64 編碼轉換。
以上欄位總計 77 碼。下述資訊為接續以上資訊繼續延伸記錄,且每個
欄位前皆以間隔符號“:”(冒號)區隔各記載事項,若左方二維條碼不敷記載,
則繼續記載於右方二維條碼。
9. 營業人自行使用區 (10 位):提供營業人自行放置所需資訊,若不使用則
以 10 個“*”符號呈現。
10.二維條碼記載完整品目筆數:記錄左右兩個二維條碼記載消費品目筆
數,以十進位方式記載。2
11.該張發票交易品目總筆數:記錄該張發票記載總消費品目筆數,以十進
位方式記載。
12.中文編碼參數 (1 位):定義後續資訊的編碼規格,若以:
(1) Big5 編碼,則此值為 0
(2) UTF-8 編碼,則此值為 1
(3) Base64 編碼,則此值為 2
編碼資訊包含從第一個品名前的間隔符號後的所有資訊(品名、數量、單
價、補充說明),且不包含右方二維條碼前兩碼起始符號。
未來視辦理狀況,將僅開放 UTF-8 編碼規格。
接續之品名、數量、單價為重覆循環呈現至所有品目記載完成,若品
目筆數過多以致左右兩個二維條碼無法全部記載,則以記載最多可放置於
左右兩個二維條碼內容之品目為原則。
13.品名:商品名稱,請避免使用間隔符號“:”(冒號)於品名。
14.數量:商品數量,在中文編碼前,以十進位方式記載。
15.單價:商品單價,在中文編碼前,以十進位方式記載。
16.補充說明:非必要使用資訊,營業人可自行選擇是否運用,於左右兩個
二維條碼已記載所有品目資訊後,始可使用此空間。長度不限。
(二) 右方二維條碼記載事項:
1. 右方二維條碼前兩碼起始符號 (2 位):首 2 碼固定以“**”為起始符號,
供未來讀取端辨識左方或右方二維條碼之用。
2. 接續左方二維條碼不敷記載之中文編碼後資訊
參考:
https://www.einvoice.nat.gov.tw/home/Article!showArticleDetail?articleId=1394532945159&CSRT=15856240287845357006